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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取消公积金个人房贷保险等收费项

2014-10-15 09:1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据人民日报10月13日报道,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分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自限购松绑后,多地陆续在公积金政策上有所调整。10月1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规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人,不予二次贷款。

      9月29日,贵阳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即日起,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可为20%。同时,放宽引进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限制。在异地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的引进人才,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自9月6日起按新规简化公积金流程,厦门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公积金逐月还贷,无需职工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可直接持有关材料办理。

      而在8月份,安徽、沈阳也有公积金新政出台。9月开始,安徽将积极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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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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