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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调整首套房贷政策 泰安市银行等通知

2014-10-13 08:41:00 作者:  来源:泰山晚报

      9月30日,央行与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仍按首套房执行。并规定家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昨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银行,相关负责人都表示未收到通知。同时,记者走访我市几处在售楼盘,发现看房者较“十一”黄金周前增加了不少。

      首套房利率下限打7折

      《通知》表示,首套房首付比例维持在3成,但房贷利率下限可达到7折;而对拥有1套房并还清房贷再买房的家庭,按首套房执行房贷政策。

      目前贷款基准利率为6.55%,7折房贷利率即4.585%。专家表示,2010年房地产调控之后,7折的房贷就基本消失了,目前是以基准利率上浮5%至10%为主流。

      此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认贷不认房”二套房可享首套房贷款利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现行“认房认贷”原则,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其再贷款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的利率来执行。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论现有房屋还没还清贷款,再购买房屋都属于二套,贷款购买均要支付较高利息,但如果现有房不在本地而本地又无房,银行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办理。”

      新规实施后市民购房将按照“认贷不认房”原则实施。也就是说,凡是结清之前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新房屋申请贷款可按照首套房购买利率计算,为购房者节省利息。

      我市银行人士闫女士告诉记者,“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说明借款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当他们需要改善居住环境等原因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按照《通知》指导,根据上级行规定放款也符合情理的。

      我市各家银行还在等待观望

      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国有银行房屋贷款部门了解到,由于目前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研究《通知》的相关实施细则,目前的房屋贷款仍未出现变化。“我市的分行和营业网点均要根据上级行的要求调整贷款利率,目前相关细则还没有公布,但是关系到房贷利率的调整不是小事,各家银行一定会再三权衡。”采访中,我市某国有银行信贷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该负责人还对我市银行目前的房贷办理情况进行介绍,他说,“对已申办了贷款还在办理之中的客户,各家银行对是否享受新政的标准还存在差异。”有的银行只要贷款还没审批发放,客户就可要求变更申请,另有一部分银行则需要以个人贷款审批中的信用报告为准,或是该行直接按照接受上级行通知时间为准,收到通知前的客户贷款利率按照现行执行,收到通知后申请的则参照新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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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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