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政施行 泰安将严打“鬼秤” 缺斤短两”行为

2025-02-27 09:06:25 来源:  作者: 徐文莉

  望岳讯 2月26日,记者从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执法人员将深入市场,依法严打“鬼秤”缺斤短两”行为。

  集贸市场是城乡居民生活往来和消费的重要场所。一直以来,个别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屡见不鲜,刺痛着消费者的神经。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设置公平秤、“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等活动,《办法》的实施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集贸市场的公平秤放在哪里?经营者应如何规范使用计量器具?消费者复核发现短秤缺量,找谁索赔?《办法》都给出答案。

  据介绍,《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相关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确保集贸市场内计量准确、交易公平,坚决减少和杜绝“缺斤短两”现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记者:徐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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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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