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泰安市直单位部门设采购专管员 采购项目专人专管

2015-01-06 08:06:00 作者:侯峰  来源:齐鲁晚报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机制,泰安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市直各部门、单位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机制,泰安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市直各部门、单位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根据通知,采购专管员原则上从各部门、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中产生。一级预算单位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应当确定两名采购专管员,其中至少有一名财务管理人员。

      在权利义务方面,采购专管员是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把关人和监督人。各部门、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至少应当明确一名采购专管员对项目经办人实施政府采购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

      采购专管员将主要行使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和《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对项目经办人编制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经办人选择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情况实施监督;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询价、谈判)评审情况实施监督;对项目质疑处理过程和答复结果进行把关,配合监管部门处置投诉、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合同履行,组织项目验收,协调资金支付;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泰安市市财政局将根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和专管员工作表现,对优秀采购专管员给予通报表彰。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能履职尽责导致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撤销采购专管员资格并予通报。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