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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秀 摄)
大众网记者 王秀 泰安报道
2月18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勇解读泰安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相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相关政策,具体为以下四个方面。
有序提高使用额度。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单缴存职工家庭18000元/每年,双缴存职工家庭20000元/每年;多子女单缴存职工家庭22000元/每年,多子女双缴存职工家庭24000元/每年。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可贷额度,支持现房销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取消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对户籍地和工作地的限制。
积极放宽缴存范围。推动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缴纳社保的限制,实现“应缴尽缴、愿缴能缴”,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稳业安居。
科学运用公积金数据推动授信增信。加快推进数据要素管理,按规定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公积金数据做好登记确权。强化住房公积金数据融合利用,鼓励商业银行以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为基础,推出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等“利率低、手续简、审批快”的专属金融信贷产品,支持缴存人提升个人消费能力。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逐步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等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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