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安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司法所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各项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达标。市里专门组织召开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重点对强化场所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司法厅《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确保达到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街道司法所不低于120平方米的标准。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专门成立协调督导组,分片包干,定期开展督导验收。各乡镇政府大力支持,采取规划新建、改造扩建、现房调整等措施,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市已有95%的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力争6月份全部达标,并有10%达到明星司法所标准。同时,市司法局对全市司法所的外观设计、制度版面、工作流程、司法所标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配置了电脑、电话、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与所属各司法所全部实现了内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联互通,运用网上公文流转、远程视频培训、GPS信息定位等信息化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化水平。
二是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入口关,选拔高素质人才能够选录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法律专业人才。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干部管理、考核和监督,对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培训直至调离。各县市区司法局坚持局机关干部与司法所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制度,促进了干部的合理流动,激发了队伍内部活力。在坚持选好配强司法所长的基础上,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市、县两级司法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轮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泰山区、肥城市、宁阳县司法局还招聘了社区矫正协勤人员,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全面加强服务保障,推进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各县市区分别将司法所专项业务经费、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状况和基层司法行政开展业务的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积极为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提供支持和补助,对基层遇到的困难,加大协调和争取力度,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宁阳县探索“属地承担、乡拿县补”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新机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调解经费落实到位,提高了各级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肥城市各乡镇则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全面活跃基层业务,推进司法所建设效能提升。各司法所积极活跃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推进司法所建设效能提升。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岱岳区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公、检、法、司和信访“五长”联合调处,东平县推行“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创新提供了有益实践。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了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利用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手机定位设备、天网工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理。以司法所为基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村居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站,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咨询、法治讲座等各项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