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城西大队连续破获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016-04-01 16:47:00 作者:刘冰  来源:大众网
一些交通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和经济责任,事故发生后抱着“能跑就跑,一跑万事了”的侥幸心理逃离事故现场,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泰安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发扬不松懈、不放弃的精神,恪尽职守、明察秋毫,连续侦破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编者按:一些交通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和经济责任,事故发生后抱着“能跑就跑,一跑万事了”的侥幸心理逃离事故现场,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泰安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发扬不松懈、不放弃的精神,恪尽职守、明察秋毫,连续侦破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肇事逃逸,都是醉酒惹祸事

      3月29日18时,城西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灵山大街铁路桥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鲁J9***5的小型轿车沿灵山大街由东向西逆行与两车发生刮擦后,肇事轿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值班民警赵新、于军带领协管员李吉祥、赵明星迅速出警。根据指挥中心反馈逃逸车辆行驶方向,事故民警在灵山大街与龙潭路路口成功将肇事车辆堵截拦停。

      当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查时,肇事司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涉嫌饮酒驾驶。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肇事司机突然将手放到自己的口袋内想要拿东西,这一动作引起民警的注意,并立即将其控制,民警在其口袋内搜出一把管制刀具。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肇事者已达到醉酒状态,民警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至此,肇事司机田某某对其饮酒驾驶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肇事逃逸,视频锁定无所遁形

      3月23日6时25分许,城西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灵山大街校场街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货车碰撞电动自行车后逃逸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康勇、姜辛及协管员林书栋迅速赶赴现场。为了及早破案,事故民警对伤者进行妥善安置后,第一时间调取案发路口监控视频,并根据伤者叙述的事故发生经过,迅速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鲁JD***1的银白色小型货车。

      民警遂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输入车辆信息查找到车主人员信息,并第一时间试图与其联系。10时许,在民警多次电话联系下,肇事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压力,主动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经询问,肇事者郭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这起肇事逃逸事故告破。

      肇事逃逸,事隔九月投案自首

      2015年6月26日22时许,城西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十二号街坦克路三叉路口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于军、赵新及协管员赵明星、李吉祥迅速赶到现场。

      经勘查了解:该起事故是一辆牌照为鲁JC***8的小型轿车沿坦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倒车时,与沿坦克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张某驾驶的鲁JT***2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驾驶鲁JC***8号车辆逃逸。

      撤离现场后,根据车辆信息民警查出逃逸车辆所有人王某的联系方式,并多次试图与王某联系未果。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分析王某的行车轨迹,对肇事车辆最后出现的区域进行摸索排查,并多次询问周围群众是否见过疑似肇事车辆,然而也未取得进展。

      2016年3月5日,逃逸驾驶员王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并详细供述了案发经过,肇事逃逸事故告破。

      结束语: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虽然较为复杂,但只要切准其“脉搏”,做到对症下药,案件仍可以侦破。城西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勇攀高峰,不断拓宽办案渠道、不断加大追逃力度,扎实开展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30天内连续破获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洪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