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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老人田间烧荒引火灾 法理不容被依法拘留

2016-03-31 10:3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说什么都晚了,都是我一时的过失,造成了邻居们这么大的损失,我赔偿他们钱不说,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现年68岁的赵某追悔莫及的说。

      大众网泰安3月31日讯 “说什么都晚了,都是我一时的过失,造成了邻居们这么大的损失,我赔偿他们钱不说,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现年68岁的赵某追悔莫及的说。

      赵某是泰安岱岳区祝阳镇某村村民,3月15日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忙自己的农活,因为自己地里收拾了很多杂草和树叶,急于整理土地,顺手用打火机点燃。赵某等到火着的差不多了,也就放松了警惕,回家吃午饭。意想不到的事还是发生了,当天正吹着东南风,尚未完全燃烧的树叶被风吹到邻地里,再次引燃了大量的杂草、树叶和堆放的柴火。火势迅速蔓延,周边几户人家的杨树可遭了秧。祝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警民共同努力,火终于被扑灭了,几户村民的杨树被烧毁了不少。经调查,赵某对自己点燃荒草,不慎引起火灾的实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经岱岳区公安分局批准,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春节天干物燥,农忙时节禁止在野外烧荒和使用明火,清明节即将到来,传统祭祀的同时,切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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