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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女子自称未婚骗钱骗财 逃到泰安一天就“栽”了

2016-03-23 14:06:00 作者:罗路君  来源:大众网
本来是已经结婚的济宁女子刘某,刻意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自称没有淡过恋爱。刘某在与一未婚男子谈恋爱时,骗取对方14000余元和部分财物,然后竟玩起了失踪。刘某在泰安躲避时被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识破并抓获。
      大众网泰安3月23日讯(通讯员 罗路君)本来是已经结婚的济宁女子刘某,刻意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自称没有淡过恋爱。刘某在与一未婚男子谈恋爱时,骗取对方14000余元和部分财物,然后竟玩起了失踪。刘某在泰安躲避时被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识破并抓获。

      322日下午,站前派出所民警在泰山火车站广场附近一快捷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名在该酒店住宿的女顾客见到民警后,神色慌乱,并有意躲避。高度警惕的民警怀疑该女子可能有问题,立即对该女子进行查询。女子在回答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并借机想离开。她的这些不正常行为更增加了民警的怀疑,随即将她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女子在民警讲道理、讲政策的开导训诫下,终于承认了自己利用找对象谈恋爱的手段,骗取男方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刘某交待,她已结婚3年,是济宁市微山县人。今年217日,她自称未婚,在自己打工的地方与一男子谈恋爱。在10多天的时间内,她利用各种谎言骗取对方14000余元和部分财物,得手后迅速逃离。

      令刘某没想到的是,自以为泰山游客多、不容易被查到,可来泰安一天就“栽”到了泰山警察手里。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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