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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成立 逐步迈向“大城管时代”

2016-03-01 08: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2月26日上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涉及城市执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局。这标志着泰安市城市管理工作正按照“建管分离”的思路,逐步迈向“大城管时代”。

      大众网泰安3月1日讯 2月26日上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涉及城市执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局。这标志着泰安市城市管理工作正按照“建管分离”的思路,逐步迈向“大城管时代”。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的成立,除了整建制划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之外,还对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区分局和岱岳区分局进行了调整。其中,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区分局更名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级管理区域市容市貌的执法管理,行使管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小型户外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区级市容市貌执法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责任。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岱岳区分局与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中心整合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督察大队。主要职责是:根据全市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承担和落实全市城市管理的巡查、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市级管理区域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并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即时进行处置;负责配合局相关科室对局属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执法队伍队容风纪、内务管理、遵章守纪等进行检查;负责重大执法任务的保障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理。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设环保管理执法大队、建筑工地管理执法大队和户外广告管理执法大队。分别负责行使市级管理区域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焚烧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或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市级管理区域内市政、环卫、园林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在管辖区域内行使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渣土清运、建筑垃圾处置、广告围挡、施工现场的行政处罚权;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执法管理。

      此外,还设立泰安市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处置城市管理事件、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区、街道(乡镇)等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和综合评价;指挥督导各责任单位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市将按照“市级考核、属地管理、建管分离、社会监督”原则,构筑以市级调度监督考核层级、区级实施主体层级、街镇社区网格基础管理层级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城市综合执法治理机制“三个层级、两个机制”为总体框架的立体化城市长效管理体系。三个层级重点强化面上管理,两个机制重点整治突出问题。

      在责任区划方面,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调整城市管理市、区两级管辖范围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级城市管理职责。其中,市级层面负责31条道路、41处公游园广场、2条河道(奈河石峡水库到泮河大街段、泮河天平湖溢洪道口到泰东路南200米段)。管理范围为道路(河道)现有两侧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区域。区级层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市级管理范围以外、各自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泰山区、岱岳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新增市里调整下划的35条道路,负责道路相关的市政、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和市容市貌等管理工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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