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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故意损坏财物 宁阳25岁女子半年内“二进宫”

2016-02-18 09:5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2月18日讯通讯员 李亚宁)25岁的女子刘某来自泰安市宁阳县,半年内先后因为盗窃和毁坏他人财物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月16日早上,温州步行街的物业人员准备去步行街中段修复一个水池,却看到水池旁边商店的门被砸坏了,有一个身着迷彩服戴着帽子、口罩的女子正在店门口徘徊,其中一名物业人员问了一声“干什么的”,没想到那个女子撒腿就跑,几名物业人员一起将该女子抓住,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王鹏告诉记者,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之后,女子交代自己今年25岁,因为没钱动了邪念,所以才把商店的门砸坏,刘某表示自己刚想要进去找找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结果被别人发现了。王鹏说:“我们在网上查询之后,发现女子刘某曾经于2015年9月份因为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这次她虽然没有盗窃,但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据了解,女子刘某所砸坏的玻璃门为钢化玻璃门,市场价格在1000元左右,刘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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