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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村里欠账18年不还 8万元欠条拖垮村中首富

2016-01-08 08:57: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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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阳县人民法院开具的领款单(视频截图) 

      齐鲁网1月7日讯 1993年,王大哥手里有8万块钱的欠条,现在是2016年,他手里还是有8万块的欠条。相同的欠条,不同的是,18年前,家里有老婆孩子热炕头;18年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报道,王大哥名叫王福春,家住山东省宁阳县葛石镇茌庄村。记者见到他的时候,看到他头发一周没洗,棉袄破旧不堪,嘴里念叨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站在记者面前的王福春,怎么看都不像是走上人生巅峰的“首富”。对于曾经风光无限的“村首富”称号,王福春苦笑着拿出了一份1997年的法院判决书,以证明当年他也曾是身家8万元的土豪。

      王福春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早在1993年7月,王福春承包了宁阳县伏山镇大梁王村的玻璃厂建设工程,双方约定一年之后结清尾款;可直到1997年,大梁王村依旧拖欠着王福春8万元的工程款,多次讨要未果后,王福春将大梁王村委告上了法庭。

      1997年11月16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王福春胜诉,要求大梁王村委10天内一次性付清8万元欠款。原以为胜诉之后就可以坐等收账了,可这一等,就让王福春等了整整18年。

      在王福春苦等的18年里,光是法院执行庭的负责人就换了12个,欠钱的大梁王村的村书记也已经换了4届。当年风光一时的玻璃厂,如今只剩下一个废弃的大烟囱;当年意气风发的王福春,如今蜗居在6平米的小平房里,过着妻离子散、穷困潦倒的日子。当年,为了要回欠款,王福春的父亲着急上火去世,1997年,王福春的媳妇也跟他离婚了,王福春再也没能翻身。

      按照现在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8万元存款18年的话,本息共计约为13万元;可直到2015年7月份,王福春才第一次拿到了一万元,至于剩余的7万元,至今没有下文。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伏山镇大梁王村当了18年的“老赖”呢?当天下午,记者找到了大梁王村村委会。新年上班第一天,可村书记和村长却都没在,只有一名张姓会计在值班。一见记者,唯一在村委值班的张会计,慌乱中躲进了厕所,再也没出来。

      王福春说,自从干完玻璃厂的工程之后,他就再也没敢来过大梁王村:一是因为睹物伤情、往事不堪回首,二是因为至今还欠着不少工人的工资。

      单从村容村貌来看,大梁王村应该算不上穷困,村里二层小楼不少于5栋,村头还有新建的景观湖。为了核实情况,101记者找到了大梁王村所在的伏山镇政府。半小时后,大梁王村的村书记出现了。

      看上去,这位书记并不是来还钱的,而是来哭穷的;句句不离钱,但句句都是“村里没钱”。到底有没有钱,不是嘴上说的,拿出证据来才算数。

      王福春认为,当年玻璃厂曾是镇上和村里的龙头企业,后来还被伏山镇政府接管过大半年。如今出现的“老赖”行为,作为大梁王村的上级管理部门,镇上多少也该承担一些监管责任。

      但是镇上干部说: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真是不知道吗?然而,记者刚刚提出这个质疑,就遭到了刚才那位镇干部的阻挠,他们说记者问的太多了。在与大梁王村的书记交涉后,王福春得到的答复依旧是“没钱”。

      编后: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法院还判决了,而且还拖了18年不还,这村委也太没有诚信了。是真的穷吗?也许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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