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第二批)

2015-12-26 17:51:00 作者:田阳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2月26日讯(记者 田阳)大众网记者从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泰安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第二批)787户家庭情况开始公示。(点击附件可下载查看)

      大众网泰安12月26日讯(记者 田阳)大众网记者从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泰安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第二批)787户家庭情况开始公示。(点击附件可下载查看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3〕17号)、《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7〕89号)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2)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包括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21500元(包括21500元);(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财产标准低于172000元(包括172000元)。

      为加快分配进度,现将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区房管和民政部门审查后上报的第二批787户家庭情况公示如下。请各申请家庭核对自己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及时向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更改。如有知情者发现有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向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举报。

      拟定于2015年12月31日,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按照交款通知交纳首付款后,按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首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举报电话:8219979

      举报地址: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508室

        附件下载:泰安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第二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