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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经济”害路不浅 东平县公路局呼吁爱路

2015-12-25 14:1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近年来,东平县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一些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马路经济”和“公路街道化”问题仍在存在,不仅影响了公路通行环境,而且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此,东平县公路局积极行动,与损害公路的违法行为作斗争,也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路、保护公路,让自己的出行更加美好、畅通。 

      省道250线水河段、省道255线老湖段,一处废品回收站建在了公路路肩上。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堆堆的废品放在路面上,一辆辆的废品收购车满载而来,卸货交易后离去,一辆货车占了半个路面正在装货,白色垃圾、玻璃碎片、遍地油污布满了路面。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过往的行人,他们也纷纷表示,公路这样被糟蹋,自己每次走在这都很气愤。 

      一位行人表示,路修的很好、不容易,废品收购站在这个地方不仅影响了交通,烂玻璃碴子、烂东西毁路面,走这个地方,心里堵。 

      同样是在省道255线旧县洪顶山段,刚刚竣工通车的公路上,一处垃圾回收站外缘与公路路肩“无缝连接”,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仅省道255线沿途就设有二十几处洗车加水点,污水随意排放到公路上,不仅给公路的质量带来了极大损害,而且影响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在公路上非法经营,公路用地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摆摊设点、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马路经济”和“公路街道化”,不仅压缩了公路发展空间,降低了公路使用效率,严重影响公路路域环境,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对此,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多次上门劝说,告知发生的不良后果和违法事实,告诫当事人应采取保护防范措施,经营场所要与公路保持安全距离,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但限于执法权限有限,加上一些群众保护公路意识薄弱,成效并不明显,当事人依旧我行我素,不少人仍存有观望侥幸心理。 

      东平县王台公路站站长李卫东告诉记者,路虽然修好 ,但是这些违规设置的废品收购点,洗车小作坊,对公路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一个是路面长时间积水,有的地方出现了沉陷、裂缝,东平县公路局的工作人员虽多次上门劝说制止,但是因为大家意识不到对公路造成的危害,收效甚微,而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时难以取缔废品收购点和洗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同时规定,对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县公路局路政管理部门也积极呼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着力解决影响路域环境的突出问题,广大市民应该增强公路保护意识,让爱路护路成为自觉行为,为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的建立贡献力量。 

      东平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大队长赵庆茂表示说,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联合公安、交警、城建联合执法,共同把公路保护好、爱护好,给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安全出行创造一个好的条件,吁全社会爱护公路、保护公路,积极同危害公路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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