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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交警告诉你 大货车司机扣分后如何审验学习

2015-12-15 11:43:00 作者:李强  来源:大众网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驾驶证记分后要参加审验学习,但不少驾驶员对学习时间却总是弄不清楚,12月10日,在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的培训教室,车管所民警对前来学习的驾驶员进行了详细讲解。

      

      “具体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页上有显示

      大众网泰安12月15日讯(通讯员 李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驾驶证记分后要参加审验学习,但不少驾驶员对学习时间却总是弄不清楚,12月10日,在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的培训教室,车管所民警对前来学习的驾驶员进行了详细讲解。

      车管所民警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明确: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进行审验时,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

      具体时间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所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应在自己的具体领证日期三十日之内到车管所学习,其他时间是不允许的。

      别如,驾驶员张明(化名)的领证日期是2004年10月11日,那么他被扣分后,就应该在10月11日至11月11日之间到车管所学习。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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