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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津口乡中心小学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2015-12-11 08:26:00 作者:龚伟  来源:泰山网
11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省级优秀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和单位的通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辖区内的大津口乡中心小学被评为省级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11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省级优秀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和单位的通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辖区内的大津口乡中心小学被评为省级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泰山景区交警大队长期以来一直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加强教育、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精细化”、“常态化”。自2015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以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与大津口乡中心小学结为共建单位:组织民警不定期到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安排警力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平安出行;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上下学方便、安全,让家长放心,大队通过积极协调,由大津口乡党委政府和教委办投资购置“大鼻子”校车3辆,专供大津口中心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乘用。

      下一步,大队将以此评选活动为契机,把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始终贯穿于大队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筑牢学校交通安全防护网。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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