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明年起 泰安实现工伤保险对各类人群全覆盖

2015-12-10 10:1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2月10日讯 近日,泰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泰安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大众网泰安12月10日讯 近日,泰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泰安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泰安市的工伤保险政策对全市各类人群实现了全覆盖。办法规定,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人大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泰安市一类风险行业费率执行,目前是0.2%,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泰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和鉴定为工伤旧伤复发的,其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他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