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多家火锅店未公示羊肉信息

2015-12-01 18:47: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QQ图片20151201162807

     

    QQ图片20151201162801 

      泰安齐鲁网12月1日讯(本网记者)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了解到,12月1日起,山东省的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30日至1日,泰安齐鲁网记者走访泰安城区多家火锅店,发现多家店并未按规定张贴羊肉相关信息。

      30日至1日,记者连续走访了泰安市长城路、泰山大街及望岳东路的多家火锅店,在泰安市奇火锅长城路店、余之味易初莲花店等多家火锅店内的进门处醒目位置,记者并未看到有关店内使用的羊肉来源、产地等相关信息。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羊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要规范羊肉等原料进货渠道,批批留存进货凭证,并进行进货查验,生产混合肉必须显著标注成分及比例,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及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生产;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等经营业户要在销售场所明示“混合肉”;餐饮服务单位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羊肉及其制品,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此项通告发布后,不少市民表示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公示羊肉产地、来源有利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关于火锅店公示羊肉信息相关情况,市民可拨打泰安齐鲁网热线(0538-8883222)提供新闻线索。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