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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供热条件 泰安300余经适房被要求通暖气先承诺不投诉

2015-11-24 08:38: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与吴女士有着同样遭遇(视频截图) 

    小区内不少业主与吴女士有着同样遭遇(视频截图)

    泰山热力公司(视频截图) 

    供暖单位泰山热力公司(视频截图)

    温度计(视频截图) 

    吴女士家里的温度计(视频截图)

      齐鲁网11月23日讯 全省各地已经陆续开始了供暖,下周我省将迎来一次降雪过程,随之而来的就是气温的下降,泰安300余位经济适用房业主更是坐不住,因为他们虽然交了取暖费但家里的暖气仍然冷冰冰。对此,供热公司回应称,该小区未达到入住率标准,供热条件达不到所致,并称将尽快进行供热测试为小区居民供上暖。

      300余经济适用房业主:交取暖费未供暖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泰安市民吴女士居住在23层楼,吴女士说,"我家孩子才4个月,儿天气马上越来越冷了。要是燃气通了我可以按壁挂炉,没有燃气的话希望尽量能开暖气。"

      吴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家里没有暖气,取暖只能用空调,即使这样,还得给女儿穿上厚厚的棉衣。在她家里,记者看到温度计显示室内温度为15度。

      与吴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小区里的300多户业主,他们所在的泰安惠丰园是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从2011年提出购房申请,经过四年的等待,终于在去年搬进了新房,今年他们希望能够把暖气开通。

      为了能早日供暖,小区居民从今年9月份就开始找物业和相关部门,直到11月份,供暖的事情终于看到了希望。 一位业主说,"后来大家也去房管局找,房管局下通知说,让去物业交钱。我们11月11号交的钱,直到现在也没有供暖。"

      开通暖气被签下承诺书 不投诉不退费不报停 

      接到房管局通知,居民们很是积极,交付使用的7号楼至11号楼,共400多户居民,几天的时间就有362户居民缴纳了取暖费。不过在他们缴纳取暖费之前,却被物业要求每人都要签下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求业主不退费不报停。

      记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居民们所说的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因惠丰园小区的用热率达不到最低正常供热运行标准,供热效果难以保障,如供暖后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本人承诺:不因此进行投诉,也不要求退费或减免,同时,为保持用热负荷稳定,保证交费后不申请中途报停。"

      供热公司:供热条件达不到 进行事先告知 

      对于这份承诺书,物业公司的一位经理解释称:"这一块很容易产生争议,既然你交钱了,如果室内温度达不到法定的最低标准18度,就很容易产生争议的。签署承诺书是为了将责任明确下来 。”热力公司态度很明确,业主不签承诺书就不供暖。

      记者采访获悉,按照供热公司的要求,惠丰园小区虽然硬件设施达到了供暖条件,但是在1至6号楼在没有交付使用的情况下,还达不到正常供热30%的最低标准。按理说不应该给小区供暖,不过经过居民和房管局的共同努力,这一问题已经解决。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热力公司已经决定安排工作人员25号左右到小区做系统最后的测试 ,如果有问题就及时处理,预计几天内就能供热。

      对于要求居民签承诺书一事,供热公司解释称,是因为在小区用热率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进行的供热,供热后,很可能室温达不到要求的18度,这是在事先对居民的告知。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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