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泰安11月17日讯(记者 田阳)“现行取暖价格每平方米25.2元,拟调价至每平方米23元,每平方米下调2.2元,降幅8.7%,但取暖费还有下调空间。”17日,泰安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对取暖调价方案几乎一边倒地认为,供热价格还应降低。
与经济水平不适应 价格还应降低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孙兆峰率先发言。他说:“若按建筑面积计算供热价格,调价幅度有些低,应再降1.5至2元。成本下降,供热企业要主动让利。”
消费者代表杨永恒说:“2008年煤炭价格1100元/吨,现在不足800元/吨。每平方米23元的收费标准与泰安的经济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不适应,应该调价时无人问津,当我们交不上取暖费要收取滞纳金,供热出现问题时的退费处置没有相关说明。”
消费者代表郭玉提出,目前泰城执行的采暖价格全省17地市最高,供热企业应公布供暖价格与煤炭、蒸汽、管理费用等的关系,接受社会与市民监督。
消费者代表郭永峰指出,拟定后的价格在全省来看依然偏高。取暖价格还有下调空间。消费者代表陶秀峰则直接表示,取暖价格应在每平方米20元。
供热质量有待提高 供热天数应该延长
除了取暖价格,供热质量也是消费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供热价格是在保证企业供暖质量的前提下制定的,但是企业实际在供热过程中存在降低供热采暖质量的行为,仅靠室温衡量供热质量不标准。
消费者代表陈聪指出:“有些家庭为了保暖采取安装双层玻璃、保温墙等措施,室温能达到18℃,但并不代表热力公司供热质量达到了供热标准,建议热力公司建议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调研和审查并与物价局制定合理的取暖价格。热力公司有运营困难可以理解,但不应靠提价的方式来支持。”
郭永峰在发言时也提出,很多市民反映供暖时间太短,应适当延长。“目前全省供热时间最长的是青岛141天,烟台、威海136天,济南、淄博、临沂130天,滨州125天,泰安及其他城市均为120天,供暖时间均是11月15日左右开始,结束日期不一。从气象数据看,济南、淄博、临沂3月份气温均高于泰安,济南3月份甚至比泰安高1.9℃,却比泰安多供暖10天。建议增加供暖时间至130天。”
热力公司:降价将加大亏损,政府应增加补贴
供热分热力公司、热源厂两部分。近年来,热力公司供热成本越来越大,生产成本、人工成本、财务成本等不断提高。
经营者代表,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高国华介绍,2014—2015采暖期,城区热力公司按照现价格标准收费计算,总体销售价格为21.87元/平方米,而实际供暖成本为31.76元/平方米,与售价相比倒挂9.89元/平方米。根据物价部门价格监审计算口径,核减供热配套费摊销、财政补贴等费用后,供热成本仍为24.88元/平方米,扔倒挂3.01元/平方米。为保证供热企业健康发展,建议政府明确因价格调整增加亏损的补贴渠道,分别对各国有供热企业予以补贴。
“2008-2012年煤价走高,热企承担了全部涨价因素,形成亏损。近两年煤价下降,节能改造建设投入巨大,企业负债4.5亿元。提高供热质量后,热耗增加10%。煤炭价格虽然下降,但其他成本大幅上升,调价后将会加大亏损,希望政府给以补贴。”高国华说。
现场消费者代表和经营者代表发言后,听证会主持人泰安市物价局副局长王胜一表示,将把此次听证会的所有发言材料汇总,交给市政府研究和制定最后的调价方案,具体的调价政策待正式确定后就会公布。
王胜一说:“关于退费的问题,我在这表态,供暖季完了居民去退费一点问题都没有,费用转入下一年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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