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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上学途中事故易发 谨慎出行确保安全

2015-11-04 15:45:00 作者:  来源:泰安广播电视台

      近日,泰安岱岳区法院审结一起因车辆碰撞学生而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系辖区内某镇小学在校学生。2013年某日早晨,在原告爷爷送原告上学的途中被被告王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在地,致原告受伤,后经鉴定其构成十级伤残,被告王某支付了原告所有医疗费用,但双方就伤残赔偿金等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岱岳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受伤造成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驾驶机动车经过学校路段,未注意安全义务而不慎撞伤该校学生,其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关损失。据此,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等损失3万余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提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问题是社会和家长关注的热点。防范相应安全事故发生及加强学校附近的交通管理,不仅要依靠交管部门和学校,接送孩子的家长们也应当切实履行好交通安全注意义务,既要安全护送自家的孩子上学、放学,也要遵守交通秩序,在经过学校路段时要注意避让,更不要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滞于学校门口附近致使校门路段交通拥堵。在确保自己孩子安全的同时,也要避免给其他孩子及行人造成安全隐患,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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