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召开近5万壁挂炉用户或受涨价影响
□ 本报记者 姜 斌
10月20日上午,由泰安市物价局主持召开的泰安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举行,23名与会代表逐一就市物价局给出的两种改革方案进行了阐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对泰安市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给出了建议和意见。
两种方案供市民研讨
“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有利于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利于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泰安市物价局副局长王胜一告诉记者。根据政策规定和泰安市居民用气情况调查,分三个阶梯实施阶梯式气价,各阶梯气价按1:1.2:1.5倍比价关系确定,拟定两个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仍执行每立方米2.5元。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1080立方米,每立方米3元。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108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75元。方案二: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2.6元。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360—1400立方米,每立方米3.12元。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14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9元。
对执行民用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施阶梯价格。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阶梯、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第一阶梯用气量价格仍按每立方米2.50元执行。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代表徐欣介绍,泰山港华公司目前拥有居民用户26.5万户,工商业用户1000余家,供气区域覆盖东至范镇、西至道朗镇、南至汶口镇、北至环山路的全部区域,年供气总量超过1.2亿立方米。“物价局在2015年对泰山港华公司2012年—2014年经营状况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结果为民用气3年平均气配费用0.59元/立方米,平均进气价格为2.02元/立方米,平均采购成本为2.61元/立方米。目前,2015年1—8月份平均采购成本为2.91元/立方米,每立方亏损0.41元。”
两种方案各有利弊
徐欣介绍,根据原有政府定价原则,民用气倒挂亏损由非居民用气交叉补贴。但据最新消息显示,在未来几个月内,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可能会大幅度下调,幅度在0.4元至1元/立方米之间,因此非居民供气的利润空间不断压缩,以非居民用气利润弥补民用气亏损已不现实。“本次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改革两个方案,虽不足以弥补企业供气亏损,但却充分考虑了泰城居民的承受能力,相对是合理的方案。”
参会代表于先生在听证会上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经过对听证材料的认真研究,我基本同意方案一,但在具体用气量方面要进行调整。”据于先生说,实行阶梯气价其实主要影响的是泰安近5万户的壁挂炉采暖用户。
于先生称,结合泰安2013年、2014年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测算,以壁挂炉采暖用户全年用气量在1440立方米为例。虽然执行阶梯气价后居民用气支出增长相对消费性支出来说增长不大,不到2%,但具体用气支出却要大幅增长:实行第一方案,城镇居民水电燃料人均支出要增加30%以上,按第二方案计算也要增加28%左右。倘若具体计算到管道天然气支出,这个比例只会更高。
“民用天然气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具有公共品性质,企业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应需考虑社会效益和影响,成本不能全部让百姓尤其是壁挂炉采暖用户承担。对于城乡低收入群体,建议不分档,执行原有气价标准,不因阶梯气价对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影响。”于先生表示。
与会代表单先生则支持方案二。“我市冬季用气量(170万立方米/日)是夏季(75万立方米/日)的2倍以上,建立阶梯式气价制度,有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实行差别气价,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调整用气行为。
方案二在第一阶梯的气价每立方提高0.1元,涨价幅度较少,对居民生活成本和消费价格指数影响相对较小,按照今年物价局对港华燃气的成本测算,单先生认为每立方米2.6元的价格,也符合国家对公用事业企业实行“保本微利”的成本定价原则。很好的体现了天然气价格和其它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能够起到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资源的作用。
不久将出结果
除了方案一和方案二,也有市民表达了另外的观点。参会消费者代表孙先生表示,天然气用户非常广泛,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泰安居民人均收入是偏低的,然而气价是偏高的。我认为将方案一与方案二合二为一,即采用方案二的用气量,套用方案一的梯级价格。”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泰安市物价局将在会后按照政府定价听证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快形成听证报告,与听证笔录一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待定价决定作出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