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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凤台唐庄小区空地变车位 开发商对外“租赁”

2015-09-16 08:1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齐鲁网新闻热线0538-8883222称,泰安市凤台唐庄小区现把原有的公共空地改造成停车位,并以三万块钱价格向小区业主售卖。随后记者咨询了泰安市蓝天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将公共空地更改位停车位需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开发商和物业无权私自将小区公共空地更改为停车位。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齐鲁网新闻热线0538-8883222称,泰安市凤台唐庄小区现把原有的公共空地改造成停车位,并以三万块钱价格向小区业主售卖。记者走访了该小区,其中一位业主称,“本来这里就是公共用地,因为这个老小区,大家的车一直都放自己家的楼下,现在物业又让我们以三万元的价钱购买停车位,大家都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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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公共空地已经改造成停车位

      随后,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的开发商省庄建筑公司负责人。省庄建筑公司张经理表示确有此事,但唐庄小区的这片空地并没有向建设局相关规划,也没有售卖资格。随后,记者随后咨询了唐庄小区物业李经理了解具体情况,李经理向记者表示,小区车位有相关规划,但拿不出相应的规划材料,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小区停车位的收费属于公共用地的有偿使用,统一租赁标准是100元到150元每月,小区新建车位预计大约定在120元左右每月,居民可采取长期租赁或短期租赁。如果居民选择四年的短期租赁,按照每月120元计算,四年下来的租赁费用就要将近五万元。如果居民选择一次性缴纳3万元租金,便可长期租用车位,相比之下较为优惠。今后小区还将进行卫生、安保方面的完善,或将收取居民物业费用。

      随后记者咨询了泰安市蓝天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将公共空地更改位停车位需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开发商和物业无权私自将小区公共空地更改为停车位。小区公共空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若在改造停车位时产生一定的成本,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是可以做适当的有偿,但必须通过合法程序,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私自将空地变为停车位,向小区业主租赁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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