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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职工伤残津贴上调 一级工伤每人每月增275元

2015-08-25 15:0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8月25日讯 近日,根据泰安市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方案。宁阳县对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一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了275元。

      此次调整为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调整后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市里相关方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

      据宁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都会有调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一直享受津贴的今年可享受费用增加,将从2015年1月补发过来。目前资金已经送达银行,符合条件的可在近几日内收到这笔费用。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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