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泰安8月3日讯 近日,肥城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这是对肥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肥城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2014年6月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救急难”试点县以来,不断探索“救急难”实现途径,逐步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急难”工作首问责任制等多项制度,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截至目前,肥城市已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急难”群众14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
为更好地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肥城市积极搭建“平台式”综合大救助体系。专门成立肥城市困难群众救助中心,整合分散在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能,实现了该市救助部门的统筹整合。救助中心以及各成员单位统一救助规划,统一网络办公平台,统一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统筹协调、部门联动、覆盖城乡、高效服务”的大救助格局。按该市总人口8%的比例,采集困难群众数据,切实摸清了底数。目前,已采集信息3.5万余户、6.6万余人,有1.7万余人次通过救助系统的选择和审核归口获得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400余万元,提高了救助工作的预报功能和靶向性。
同时,肥城市民政局通过创新机制,探索“救急难”工作实现途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县级,建立居民救助服务大厅,开通了群众救助和诉求电话,集中受理政策咨询、求助申请并进行归口转办。在镇级,15个镇街区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中心,设立专门的救助窗口,并完善窗口建设,方便群众求助;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开通社会救助热线、设立救助微信公众平台、发放《社会救助办理指南》,及时发现群众诉求;建立“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制度。制定《“救急难”工作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规定了首问负责人的职责、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确保求助事项快速处置、及时办理;创新建立“事后公示”三项制度。为使群众得到便捷、高效、及时救助,建立了救急难“事后公示”“事实证明”“集体研判”三项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实施“梯级救助”法。根据家庭贫困程度、承受能力、人员伤亡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确立了5种梯级标准,救助标准从2000元到2万元,确保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
做好“救急难”工作,资金保障是关键。肥城市的急难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福彩公益金、慈善捐赠、社会捐助为辅。探索建立健全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通过慈善劝募、社会捐赠等方式募集救助资金。另外,肥城市还扎实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相继开展了“情暖万家”“春蕾计划”“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等一系列救助活动;社区志愿者广泛开展爱心微公益活动,为困难家庭送衣送物,在主要街道摆放“爱心捐物箱”,接受市民捐献的爱心衣物近万件。社会力量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强大的救助合力,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