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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15年年底前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2015-07-15 10: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日前,泰安市出台惠民殡葬政策通知,2015年年底前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根据规定,具有泰安市户籍且去世后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去世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未登记户口的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本市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的被救助人员;驻泰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泰安市户籍的学生;驻泰部队的现役军人;本市接收的待安置期间退伍军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均为免费对象。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等困难群体免费项目包括: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火化(普通炉);3日内遗体存放(含冷藏);1年内骨灰寄存;200元以内骨灰盒1只。困难群体之外人员免费项目包括: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火化(普通炉);3日内遗体存放(含冷藏);1年内骨灰寄存。免费对象的遗体由殡仪服务单位专用殡仪车(经民政部门认证、公安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接运。免费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或单位机构)承担。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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