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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东平县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级报账制

2015-07-14 15:1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一是健全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制度。研究制订了《东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级报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报账要求、报账凭据等。报账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由县财政直接将奖补资金拨付到项目施工或供货单位(村自建的拨付到乡镇(街道办)在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级账户)。

      二是规范资金县级报账程序。项目村提出报账申请,由乡镇审核确认后,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开工建设后,县财政预拨50%奖补资金,其余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村民完成筹资筹劳(包括筹劳折资)并将所筹资金交存乡镇(街道办)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专户,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资等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由乡镇(街道办)在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分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联合纪委、审计、农经等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定期开展对项目的检查监督,重点对“一事一议”项目进展中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到各乡镇(街道办),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调减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额度。对侵占、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违规违纪案件,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并依法查处。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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