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历史:揭秘二百年前轰动朝野的泰安“歌词案”

2015-06-17 07:04:00 作者:  来源:新晨报
距今二百五十多年前,在泰安由于一篇歌词创作,引发了一场惊天大案——不仅撰刊歌词被严令销毁,当朝皇帝还亲自下令,将歌词作者“立予杖毙”。那么,这篇作品又系出于何人之手?因何而惹得皇帝震怒酿成狱案呢?

      距今二百五十多年前,在泰安由于一篇歌词创作,引发了一场惊天大案——不仅撰刊歌词被严令销毁,当朝皇帝还亲自下令,将歌词作者“立予杖毙”。那么,这篇作品又系出于何人之手?因何而惹得皇帝震怒酿成狱案呢?

      根据山东巡抚杨应琚的奏折,我们终于可以解轰动朝野“歌词案”的大致经过和作品内容。据其所奏:王尽性是乾隆初年泰安一位下层文士(也可能是民间艺人),擅长写作歌词,不但用来演唱,而且还将作品刊刻行世。至于其歌词被指为“妄布邪言”而陷于大狱,主要源于三点:

      其一是抨击乾隆南巡。乾隆帝一生中多次进行声势浩大的南巡。其中十三年与十六年两次南巡都经过泰安:乾隆十三年(1748)二月,高宗奉母孝宪太后东巡,驻跸泰安,祭岱庙,登岱顶祀元君。乾隆十六年(1751)四月,高宗奉母南巡回銮,幸泰安,祀岱庙。王尽性作为“泰安县民”,亲眼目睹了南巡“盛景”,同时也感受到这“盛景”之后骚扰万状,民不堪命的现实。据杨应琚奏称:“其捏造圣驾巡幸各歌词,除蠲免钱粮、赈恤恩赏等事而外,大半皆系平空捏造。虽严加刑讯,实因希图渔利,因而捏出事端,欺骗乡愚,并无别项情弊。但伏思我皇上省方问俗,恩泽广沛,凡在臣民,无不感戴天恩,相与颂扬鼓舞。而王尽性辄敢捏造毫无影响之词,刊该售买。”味其意旨,当是王尽性对其“天恩”背后的种种行径,多所揭露。乾隆帝对其南巡奢华扰民之弊,讳莫如深。如乾隆四十九年(1784),江苏学政尹会一上书,指摘屡次南游,供应烦苛,劳民伤财,民不堪其扰,称“民间疾苦,怨声载道”。乾隆大怒,严旨诘问:“民间疾苦,试指出何处疾苦,怨声载道,试指明何人载道。”最后将尹会一削官为民,永不录用。又四库总纂官纪昀谏称:“东南财力竭矣,上当思所以救济之。”乾隆再次勃然震怒:“朕以汝文学尚优,故使领四库书馆。实不过以倡优蓄之,汝何敢妄谈国事!”朝廷大员的谏言尚遭严旨诘责,一个“县民”用歌词“指斥乘舆”,更难为乾隆所能容忍。

      其二是传播宫闱秘事。乾隆帝数次南巡,传出事涉宫禁诸多秘辛。如当时传言:乾隆皇后富察氏“复以爱子去膝下,悲悼成疾,梦碧霞元君召之,上(乾隆)为东巡祈福于岱顶”(清程穆衡《金川纪略》卷二)。又传三月十一日夜,乾隆东巡回銮,驻德州,在舟中宴饮淫乐。皇后富察氏激切进谏,乾隆加以诟訾。后羞忿,投水死。这些秘事虽真伪难知,却流播广泛,引起民间种种非议。杨应琚称“王尽性辄敢捏造毫无影响之词”,所谓“捏出事端”,应是对这些秘闻的铺叙渲染。

      其三是为房鋐 鸣冤:在乾隆十六年南巡经过长清时,发生了县民房鋐 拦截鸾舆,告发地方官员事件。引起乾隆震怒。五月,山东巡抚准泰以鋐 “冲突仪仗,狂悖不法”,拟“斩立决”,旋即将鋐 杀害(台北中研院史语所藏内阁库档:《刑部为房鋐冲突仪仗事》)。左都御史梅瑴成奏准泰牵引谕旨,擅杀囚犯。高宗以“房鋐 一犯,平日居乡,狂悖多事,又复造言诽谤,逆迹昭著,深为地方人心风俗之害。较之首恶胁众者,情罪尤重。其所犯本不在冲突仪仗,亦不在诬告官长,该抚准泰先经面奏,外间自无由知。即其折内所奏,亦甚明悉。梅瑴成未经详阅,遽谓准泰忿其告官,故违成例、亟欲其死之处。实属深文吹求!朕慎重刑章,即寻常案狱,皆不惮反复推求,务期平允,督抚等孰敢以民命所关,竟行率意援引,潜移生杀之权者?此可信其必无,准泰亦何敢出此!”(《清高宗实录》卷三九○)认同了准泰之擅杀。杨应琚称王尽性“敢为匪犯房鋐 称屈”,说明歌词中仗义执言,对这位因告御状而被冤杀的民间义士大鸣不平。乾隆帝对房鋐“造言诽谤”恨之入骨,如果说抨击南巡和传播秘事在当时多有发生,还不足置之大辟,那么其为“匪犯”鸣冤,则让乾隆顿起杀心。

      乾隆十八年四月初二日,清高宗传谕:“此等匪徒,自应严行查禁!但案拟交部,竟若成一大案,似亦不足如此办理,且恐转骇愚民听闻。可传谕杨应琚,将为首之人,立予杖毙,其余各犯,酌量枷责发落。所撰歌词板片,即经追毁,惟严禁民间,不得再行传播可耳。杨应琚折,亦无可批示,亦不必存案,可一并传谕知之。”(《清高宗实录》卷四三六)在这首谕旨中,可以看出清高宗一方面怕事情闹大,“转骇愚民听闻”,反使王尽性歌词广泛传播。说什么“案拟交部,竞若成一大案,似亦不足如此办理”。但一方面又谕令杨应琚“将为首之人,立予杖毙”,充分暴露了其卑鄙狠毒的内心世界。

      王尽性之“歌词”案,同当时一些文字狱有着显著的不同:他既非明遗民的反清斗争,也不带有官场倾轧的色彩,而是下层知识分子自发用文学为武器,同官府所作的斗争。这是此案值得注意之处。

      王尽性被朝廷杖杀后,他所撰写的“十七本”歌词也遭禁毁,没有流传后世。而历代府县志也对“歌词案”未作一字著录,则属封建史官的修志曲笔。1992年出版之《泰安地区志》,根据笔者建议,将王尽性事迹收入《文化艺术·曲艺》篇中,重彰了这位死于刑狱、湮于史尘的泰安民间作家。

      另据红学家研究,王尽性案对《红楼梦》成书具有一定影响。歌词案发生后,由于作者是因创作通俗文学召祸,引起正在点评小说《红楼梦》之“脂砚斋”(据云为曹雪芹之父曹頫)的高度警觉,因雪芹原文中多有谤世非君之词,脂砚为避重蹈尽性覆辙,遂将全书大加删改,一再声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用朝廷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而后四十回写到贾府衰亡,大量语句都会有政治问题,遂干脆隐匿不出。由此导致这部巨著残阙不完,成为文学史上千古之憾!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