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新泰市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实施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共建乡村文明等八项行动。
建设政府诚信体系
定期发布“红黑名单”
记者在《实施意见》中看到,新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开展八项行动,分别为深入学习理论、提升文明素质、加强道德养成、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共建乡村文明、实施文化惠民、强化文明传播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方面,将完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建设政府诚信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实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深入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制度,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进行嘉许,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政策优待。
推进市文化中心建设,在乡镇街道全部建起高标准的综合文化站,在村居实现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体小广场全覆盖。推进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村村建设志愿服务站
根据服务评级奖励
目前,菜单式志愿服务在新泰开展得如火如荼,新泰市先后开展了新泰好人、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从市民身边挖掘出不少感人事迹,其中,赵政富、王绪波先后进入中国好人榜,为新泰的志愿者当了好榜样。另外,新泰市作为山东省仅有的5个县(市、区)之一,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
新泰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将加大村居(社区)一级平台建设力度,实现村村建有志愿服务站、配备相应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依托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评价和表彰激励志愿服务提供依据。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进行表彰奖励。
还将实施“志愿服务伙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服务合作伙伴,开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牵手成长”、“幸福夕阳”、“阳光助残”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壮大网络志愿者队伍,组织“微心愿”征集活动,帮助孤贫儿童圆梦,传递网上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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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0年保持 省级文明城称号
新泰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泰市自2005年成为首届省级文明城市后,一直保持着省级文明城市的称号,特别是今年,新泰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而全省只有13个县级市获得提名,由此可见,新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很有基础。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泰市委、市政府将成立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0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抓好创建工作的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建立奖惩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