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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还没到 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为啥让租户搬走

2015-05-20 13:38: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2014年11月,黑龙江特产专卖店与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下位于肥城市的一间商铺。今年3月24日,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要求对方搬离,双方因赔偿金发生纠纷。4月9日凌晨,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黑龙江特产店内物资全部搬走。

      2014年11月,黑龙江特产专卖店与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下位于肥城市的一间商铺。今年3月24日,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要求对方搬离,双方因赔偿金发生纠纷。4月9日凌晨,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黑龙江特产店内物资全部搬走。

      苏宁违约想赔1.2万 租赁方索赔12万 

      2014年11月3日,黑龙江特产专卖店承租了肥城市新华大厦一层一间商铺。租金9000元/年,租期为两年,租赁日期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3日。

      按合同规定,租赁期内,若双方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事实上被解除,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向对方支付当年度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2015年3月24日,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处理此事的杨明昊通知黑龙江特产专卖店负责人焦晓杰,商铺不再租赁,让其尽快搬离。焦晓杰接通知后,立即与杨明昊商谈赔偿事宜。

      5月18日下午,杨明昊告诉记者,“本次纠纷,确实是苏宁公司违约在先。按照合同规定,如果苏宁违约,需赔付焦晓杰当年度三个月月租,共计2250元。因考虑到焦晓杰刚装修完,损失较大,我们愿意退还1年的全部房租,另外再额外补偿4个月租金,共计12000元。”杨明昊表示,焦晓杰要求赔偿12万元,苏宁方面认为焦晓杰要求不合理,双方第一次商谈失败。

      凌晨四点搬空店 店主报警称被盗 

      自双方因赔偿金商谈失败,焦晓杰一直没有搬离商铺。4月9日凌晨四点,焦晓杰发现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店内物品全部拉走。焦晓杰表示,从3月24日通知搬走,到4月9日拉走货物,只有17天的时间。“就算赔偿金谈不拢,也不能私自将我的货品拉走。”

      焦晓杰通过手机照片和短信向记者还原了4月9日凌晨发生的事。“早上6点多,我表哥早上起床买早点,发现泰安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的人正在从我店内往外搬东西,就赶紧打电话通知我。等我赶到时,他们已经拉着我的货走了,只有几个负责人在现场,并且告知我再好好考虑一下。”焦晓杰说,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店内物品被盗。

      第二次又没谈成 苏宁还货对方拒收 

      4月25日,双方再次商谈赔偿金事宜。焦晓杰告诉记者,4月25日,杨明昊打电话要求双方再次见面商谈。杨明昊表示,泰安苏宁方面正积极协商,为焦晓杰争取房租补偿,赔付1.8万元,但是焦晓杰要求赔偿金额为7万元,价格有点高,泰安苏宁接受不了。

      焦晓杰说,“杨明昊是4月25日来的,走的时候说28日给我答复,但是一直没有回复。4月30日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张快递退货单,经打听是泰安苏宁要求把4月9日凌晨拉走的货物,给我退回来,但是我没有接收。”

      肥城市公安局桃花源派出所民警调查查明:泰安市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将商店内货物拉走的行为目的是腾退商铺,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的犯罪事实不成立,不予立案。本案系民事经济纠纷,如有异议,焦晓杰可起诉至法院。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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