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牢牢把握新一轮财政改革总体布局和政府采购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以采购需求为导向、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电子化监管为支撑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努力实现"需求明确、方式灵活、竞争有序、物有所值"的改革目标。
一是顺应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监管方式转型。坚持抓大放小、管放结合、收放有度的基本原则,全面厘清监管与采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需求编制、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作为监管重点,推进监管方式从程序控制向需求管理、结果评价转型,实现监管层次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需求管理,扎实推进专业化进程。将2015年定位为"需求研究"年,着力强化采购人的需求责任意识,规范需求报告编制,严格需求公示制度;积极推进代理机构执业重点从程序代理向需求代理转型、评审专家功能由事中评审向事前需求论证和事后绩效评价转型。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有效规范采购行为。抓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档案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高管理效能。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有序推进业务能力提升。制订并公布年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方案,从我市政府采购专管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能力状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面向实务操作、坚持因岗施教、实施分类指导, 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使业务培训成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强大助力和基本保障,实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的整体提升。
五是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增强业务支撑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改进监管流程、简化审核节点,建立与监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电子化监管与操作控制平台;启动网上超市交易平台试运行工作,推广零星通用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六是强化人员管理,引领依法规范执业。抓好政府采购专管员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内在活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造就一批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带头人、把关人,实现对采购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规范执行
七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对我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文件范本及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汇集,编印《泰安政府采购标准化手册》;对我市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邀请省厅领导和相关专家会审,形成完整系统的"泰安管理模式"并进行宣传推广;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充分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并与报纸、电视等专业媒体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是推进制度创新,继续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政府采购协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召集成员单位起草协会章程、研究申报流程、确定协会基本架构和职责职能,并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年内是否成立市级协会;加强对代理服务费收费模式改革问题的探索,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代理服务费财政支付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列支科目等相关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