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整治煤矿地表水隐患,新泰市利用汛前4、5月份有力时机,联合新矿集团实行地企联合查隐患,在全市集中开展煤矿水患及浅煤层区域综合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危及煤矿生产安全的隐患点、隐患区,严查盗采露头煤、非法开挖施工等行为,根除矿井馈水隐患,确保煤矿等重点企业安全度汛。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府安委会下发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提出了谁的井田谁负责、隐患在谁的井田内谁治理、谁的井田出现问题谁负责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煤矿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煤炭、国土资源局、水利渔业(河道管理)、供电等部门单位的行业主管责任,相关乡镇街道的属地综合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督导协调职能,大力配合新矿集团对翟镇、协庄、孙村等煤矿井田范围开展综合排查整治;发挥全市煤矿、电力、矿产资源、农林水利和防汛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等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排查整治中遇到的问题。
二、确定排查重点。按照各部门单位、各煤矿职责分工,市政府安委会细化了各单位的重点排查内容和三项共同排查内容,就是:一是地表水威胁区域,主要排查是否存有河水导入井下的可能;二是隐患点、隐患区,主要排查各河道沿河及煤田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闲置院落、养殖大棚等场所,是否存有盗采露头煤、违法打井或开挖作业行为,是否存有民用井漏水或未封堵的干井等;三是河道行洪情况,煤矿井田范围内的河道行洪是否畅通,是否存有种植林木、搭建构筑物等影响河道行洪的隐患等。特别明确煤矿企业务必做到废弃井口、斑裂带、钻孔、沙坑、塌陷坑以及地质灾害通报制度、井下防治水措施“七必查”,并根据井上下采掘工程对照图,结合矿井新开拓、新延伸等实际,及时排查新的隐患点并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三、提供有力保障。新泰市成立了市委、市政府和新矿集团公司分工负责人牵头,煤炭、安监、国土资源、水利渔业(河道管理)、供电以及市属各矿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综合排查整治行动的督导调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制定废弃井、沙井、采砂坑、塌陷坑排查表,柴汶河沿岸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排查表等4套排查台账,督促各单位做到综合整治队伍、巡查排查车辆、日常督导调度、信息资料上报“四到位”;实行包保责任制,划定13个煤田区域,分别明确2—6个包保单位,并实行综合排查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新矿集团公司。目前,综合排查整治行动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