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岱岳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上报工作6月30日截止

2015-04-13 09:35:00 作者:张冉 陈超  来源:大众网
近日,大众网记者从岱岳区工商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原先的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大众网泰安4月13日讯(记者 张冉 通讯员 陈超)近日,大众网记者从岱岳区工商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原先的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今年是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第一年,距《条例》规定的时限还有将近3个月的时间,岱岳区工商局提醒还没有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按照时限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应当对其公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如果发现公示的年度报告不准确,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如果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配套规章,依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也应在相应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报送方法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