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养猪场里种罂粟 泰安新泰一男子获刑五年

2015-04-10 13:19:00 作者:王伟强  来源:齐鲁晚报
新泰一男子因种植大量罂粟,被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铲除。2014年5月7日,新泰市公安局民警对放城镇某村巡逻时,意外发现村民刘某家的养猪场里姹紫嫣红,煞是好看。

      新泰一男子因种植大量罂粟,被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铲除。该男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5月7日,新泰市公安局民警对放城镇某村巡逻时,意外发现村民刘某家的养猪场里姹紫嫣红,煞是好看。民警走近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在二分地左右的养猪场里密密麻麻地种植了一大片罂粟,有些已经结了乒乓球大小的壳。民警马上将刘某控制,并及时铲除所有罂粟。经统计,刘某私自种植的罂粟多达8500余株。

      据刘某交代,2014农历一月份,他在自家养猪场的空场里种了“大烟壳子”,其也知道私自种这些东西国家不允许,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法律规定,私自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数量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