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五项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专项治理与综合监控双管齐下,确保减负不反弹。一是突出涉负制度执行重点。区政府法制局牵头,纪委和经管办参与,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把好减负工作源头关。区委宣传部牵头,纪委、经管办参与,认真落实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二是继续执行村级价格收费公示、公开监督制度。按照减负政策要求,健全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区农业、物价部门联合在街道、镇成立村级价格监督站,逐村配备物价收费监督员,在村内设立公开栏,定期公示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投诉电话等,有效杜绝了乱收费、乱摊派等不合理收费。
二、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由街道镇、村、农户三方核实确认小麦面积,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直补款足额发放到户;农机具购置补贴,按照公开、公正和直接补给农民的原则,经纪检监督、社会监督、两次公示等程序,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机户;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切实维护村集体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围绕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建立村级民主议事“六步工作法”、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村级决策程序等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印制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台账,提高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整体水平。二是规范村级理财机制。建立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全区统一刻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专用章,统一培训理财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民主理财流程规范化管理,保障财务开支事项合法合规。三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统一制定村居财务公开办法,采取网上公开、视频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多种形式。统一村居公开栏内容,规定每月的16日为村级财务公开日,坚持每月一公开,不定期检查暗访制度,从各个环节抓好监督检查。
四、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规范农户土地流转。与村级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以统一规范流转合同、实行村集体审批备案、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化登记为重点,确保村级家庭承包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强化土地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使基层干部学法、懂法、执法,农民群众自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逐步形成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调解、承包信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五、强化农业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成立区农业农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咨询电话,规范农民上访接待程序,实行领导包案、限期结案,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控制信访苗头,做到防范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