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新泰市举行新《安全生产法》暨新《环境保护法》培训会议

2015-03-25 09:3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3月22日,泰安新泰市举行平阳大讲堂—新《安全生产法》暨新《环境保护法》培训会议,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省环保厅阳光政务中心主任张金智作专题培训。泰安市委常委、新泰市市委书记张宏伟,泰安市副市长展宝卫,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钦海,市委副书记梁久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市政协主席马秀义等市各大班子领导及新矿集团副总经理佟强参加。

      培训会上,黄毅从《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新《安全生产法》特色以及如何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法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依法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并突出强调了新法特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让参会人员深入领会了新法律的内涵。报告深入浅出、生动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对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张金智以《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学习体会》为题,从环评与“三同时”制度、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诠释和解读。他指出,新《环境保护法》通过大幅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制定严厉的处罚手段和发动更广泛有力的公众监督等形式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报告内容详实、通俗易懂,使全市上下深入了解了新环保法的新要求,增强了环保理念,提高了法律意识。

      会议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已分别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实施。全市各级要借势发力,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两部新法规,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形成贯彻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主动自觉。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所担负的主体责任,彻底消除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按照新法要求依法生产经营。各相关部门要乘势而上,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两大利器,根据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各区域、各领域执法监察,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通过新泰电视台综合频道进行现场直播,在市委党校礼堂设主会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及新矿集团、山能重装新汶分公司等重点企业设分会场,并在21个分会场采用了视频会议形式同步进行。

      主会场参会人员还有山能机械重装新汶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安全和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安办主任、环办主任;市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驻新及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环保市控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会场参会人员有不在主会场参会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属地企业主要、分管负责人、安监、环保人员;不在主会场参会的市直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新矿集团、山能机械重装新汶分公司等重点企业不在主会场参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安监、环保人员。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