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民警142名,下设18个科室队所,其中6个乡镇交警中队,担负着全市2200余公里各级道路、89000余台机动车、133000余名驾驶人的管理服务、事故处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任务。2011年3月、2012年3月、2013年3月,连续三年荣立市局集体三等功;2014年11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853示范工程”示范单位;2014年2月,肥城市被省交安委表彰为全省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先进市(县)。
2014年,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创建齐鲁先锋警队为目标,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团结一致,创新发展,克服了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预防难度大等重重困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1.7663万起,同比增长33.3%;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 9.1046 万起,同比增长52%;刑事拘留170人,同比增长28.79%;行政拘留653人,同比增长63.66%;办结行政案件653起,同比增长63.66%;办结刑事案件301起,同比增长16.22%。在2014年度泰安市交警支队年度绩效考核综合排名中位列第一。
倡廉政之风,创建“齐鲁先锋警队”。交警队伍点多面广,流动分散,极易因执法服务不到位引发群众不满意乃至违规违纪问题发生。2014年,大队党委紧紧围绕齐鲁先锋警队创建目标,发动全体民警深入开展了以“争当先锋警员,创建先锋警队”为要主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一是“三加强”措施助推队伍正规化建设。针对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苗头性问题,采取了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整顿、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加强规章制度的严格约束等“三加强”措施,实现了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以民意为导向规范执法服务行为。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警民恳谈会、开门评警、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大刀阔斧地查根源,抓整改。三是警示教育让民警警钟常鸣。利用公安机关出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身边的苗头性问题,教育引导民警时刻牢记宗旨观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纪,决不越雷池一步。队伍连续3年无有效投诉、无进京上访、无违法违纪、无新闻媒体曝光,为创建“齐鲁先锋警队”奠定了基础。
抓窗口服务,擦亮车管服务窗口。为全面提高群众对车管工作的满意度,大队以车管大厅这一窗口为主,组织开展了以评选“窗口服务明星”活动为主线的“擦亮窗口”主题活动。一是让群众来评判。在车管大厅各窗口设立了满意度评价器,群众在办完业务后,可以当场对民警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了评选服务明星标准条件以及群众评议方式,发动全市居民对窗口民警进行投票评选,并以群众的评判作为服务明星评树条件。二是丰富服务项目。在车管大厅门口设立了“值日警官岗”和“业务引导岗”,主动为群众提供引领、帮办等服务;专门开辟了车管业务“绿色通道”窗口,为大型有车单位、外商在肥投资企业、残疾人、现役军人办理车管业务。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在大厅安装了服务窗口远程监控平台,音视频同步采集,对民警表现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不到位、不热情等问题。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开展,极大提高了车管民警执法为民、热心服务的主动性。2014年,被评选出的24名车管服务明星,切实发挥了典型引领作用,带动了流动车辆所、车管大篷车、社区“六进”等一系列便民服务项目的全面展开。周六上门服务、服务站延时服务、热线电话预约服务贯穿于车管服务始终,深受群众欢迎。
率发展之先,走出创新改革新径。长期以来,偏远乡镇的车主和驾驶人为了挂个车牌、换个驾驶证,本来十几分钟的业务,都要赶到城里车管所来办,往返跑腿不说,因为手续不合适,折腾一天也很正常。特别是为了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往返城里几十趟的现象也很常见。对此,大队推出了“车驾管业务建站分散办理”、“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到中队”两项服务措施。一是建立乡镇交管服务站,把服务做到群众家门口。先后建起了安庄、王瓜店两个街镇交通管理服务站,充填车驾管业务职能,构建起了以城里车管所为中心、向城区以南、以西辐射的车管服务网络,解决了肥城南部4个乡镇、西部5个镇(街)群众办事难问题,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车管所、最惠民的服务站”。二是交通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到乡镇中队,实现快处快结。在前期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到中队试点成功后,率全市交警系统之先,将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中队,缩短了接处警时间,真正实现了交通事故接处警快、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快、调解处理快,深受事故当事人好评。
严绩效考核,确保一方民生平安。2014年初,针对民警上岗管事率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担纲,组织政工、交管、法制、中队等各面负责人,把“如何提升绩效考核实际效能,真正调动起民警工作积极性”作为绩效考核重点解决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问题调研,形成了《交警中队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把“交通事故发生率”作为民警上路管事率的检验标准,作为乡镇中队辖区绩效考核的目标,用辖区事故发生率考量中队和民警的工作绩效,实行月度奖惩挂钩考核,极大地提升了民警上路管事率,稳控了交通安全局面。2014年,全队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950余起,同期比翻了一番,在全市交警系统勤务绩效考核中,酒驾查处、行政拘留总数均获单项第一名。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17起、死亡 37 人、伤97人,同比分别下降5.65% 、下降2.63% 和下降3.96% ,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新型的交通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成为促进交通管理事业突破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关键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