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宁阳县检察院成立泰安市检察机关首家新媒体工作室

2015-03-03 07:21:00 作者:沈爱国  来源:搜狐
为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工作室的工作,该院制定出台了《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管理规定》、《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新媒体工作室的工作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宁阳县检察院经过精心酝酿和筹备,于近日成立了泰安市检察机关第一家新媒体工作室。

      该工作室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建设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与县电视台联办开设专题栏目,着力打造“四位一体”检务公开平台。通过创办“微新闻”、“微正义”、“微生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检察工作,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工作室的工作,该院制定出台了《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管理规定》、《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新媒体工作室的工作有章可循。

      新媒体工作室将充分发挥新媒体快速、高效的优势,助力宁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沈爱国)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