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新泰市徐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反映,活得好好的父亲,去领农村养老金的时候,竟被告知因为户口已注销,养老金已停发。对此,村支书回应,此事系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村里会帮忙解决,并给予徐先生的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
求助:70多岁的老父亲户口被注销 养老金停发
2015年1月6日,徐先生的父亲去当地农业银行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养老金早在2014年8月1日已经停止发放了。徐先生已经70多岁的父亲觉得非常奇怪,自己的户口怎么会无缘无故被注销了呢?
徐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弄明白这件事,寒冬腊月,父亲自己一个人去了村委、火化场、派出所、劳动局等部门了解情况,最后也没弄明白自己的户口是怎么被注销的,无奈之下才向他求助。
“我身体不好,父亲刚开始没想把事情告诉我,怕我跟着操心、着急。”徐先生说,了解情况后,他陪着父亲到了泰安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最后在办事处户籍科了解到,是村里给报了“死亡注销”,死亡日期是2012年6月份。
人还好好活着,怎么就给报了“死亡注销”?徐先生和父亲了解情况后非常气愤,便一起去村里讨说法。
“村里给我的回复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据我了解,村里的死亡注销工作是两个人在做,难道两个人都工作失误?”徐先生怀疑村里这么做有其他的目的。
徐先生说,为此他到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纪委、新泰市纪委、泰安市纪委等部门反映情况。
回应:系村文书工作失误造成 村两委多次去道歉
记者联系了徐先生父亲所在的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西周北村村支出徐某华,他向记者讲述了村文书误报徐先生父亲“死亡注销”的经过。
2014年6月份,新泰市相关部门要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核实,要求各村上报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身份证等材料。西周北村文书在整理材料的过程中,看到了徐先生父亲的名字“徐仁才”(化名),当时村文书只注意到他的名字“仁才”,恰好村里有一个叫“李仁才”(化名)的村民,他已经于2012年6月份去世了。因为同名不同姓,村文书一时大意便把徐先生父亲“徐仁才”的名字处标注了“2012年6月死亡”。
“2014年7月份,村文书把村里的材料报到了新甫街道办事处,办事处2014年8月份把我们村的材料报到了新泰市劳动局,这就导致了徐先生父亲的养老金在2014年8月1号停发了。”村支书徐某华说,村里也是在徐先生和他父亲找来之后,才意识到这个失误的,他急忙找村文书了解情况,并多次带着村两委的干部到徐先生家赔礼道歉、解释情况。
村支书:希望徐先生能够配合 尽快协商处理此事
村支书徐某华说,由于徐先生到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纪委、新泰市纪委等部门反映过情况,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找他了解过情况,并要求他积极配合,尽快协助解决这件事。
记者了解到,由于徐先生的父亲并没有死亡,如果要恢复农村养老金的发放,可以带着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到新泰市民政局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我是2014年12月底才上任的,徐先生父亲这件事是我上任前发生的,真不存在什么别的目的。”村支书徐某华说,只要徐先生父亲提供相应证件,村里即可去民政部门给他恢复养老金。
另外,记者了解到,考虑到这件事是由村文书工作失误造成的,村两委要求村文书个人拿出2000元钱赔偿给徐先生的父亲。村文书也已经同意出这个钱。然而,徐先生对这一赔偿金额并不接受,要求更高额度的赔偿,双方因此陷入僵持。
“我们现在就是希望徐先生和他父亲能接受村里的道歉,尽快与村里一起协商处理这件事。”村支书徐某华说。
原标题:泰安老人“被死亡”户口注销 回应:工作失误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