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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泰安市法律资格证书3月将集中办理

2015-03-01 10:3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记者从泰安市司法局了解到,2015年泰安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定于3月份集中办理,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内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副本到泰安市司法局政治部办理备案手续,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不再进行备案。

      大众网泰安3月1日讯 记者从泰安市司法局了解到,2015年泰安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定于3月份集中办理,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内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副本到泰安市司法局政治部办理备案手续,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不再进行备案。

      据了解,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规定》,2015年泰安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定于3月份集中办理。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内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副本到泰安市司法局政治部办理备案手续,如实填写备案审核表和备案登记表。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不再进行备案。证书持有人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泰安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如实填写变更登记表。对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证书持有人,申请转移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或出具有关证明,不予受理。

      法律职业是指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变更法律职业是指原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现从事法律职业,或者原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不再从事法律职业,或者从某一法律职业转入其他的法律职业。

      泰安市司法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泰安新闻大厦16楼 1618房间

      电话:0538—8512359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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