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新泰一男子市区醉驾酿事故 潜逃淄博终落网

2015-01-31 13:31:00 作者:曹春娟  来源:齐鲁网
新泰一男子醉酒驾驶,闹市区发生连环事故,男子本欲逃跑却被抓获,事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未遵守随传随到规定,法院开庭不出庭应诉,并潜逃至淄博打工。10月31日,事故处理一中队下达事故认定书: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新泰一男子醉酒驾驶,闹市区发生连环事故,男子本欲逃跑却被抓获,事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未遵守随传随到规定,法院开庭不出庭应诉,并潜逃至淄博打工。经过8个月的努力,近日,新泰交警从淄博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捕归案。因为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的无知,让原本拘役半年以下、赔偿几千元的简单案子落到异地被抓获的凄惨境地。

      2013年10月18日14时许,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接报警,城区青云路中段杞都宾馆门前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电动车躺在地上,不远处一辆白色车号为鲁J3E***的丰田轿车右侧有刮擦和碰撞痕迹,在它们前方10米处还躺着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地上有撞碎的散落物。

      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杞都宾馆路段,突然撞上了前面顺行的一位骑电动车的妇女,后向左侧打转向时又撞上了前方顺行的那辆白色丰田轿车,最后东扭西拐地摔倒在路边。肇事驾驶员从地上爬起来拔腿就往东跑,被撞的丰田轿车司机从车里跳下来追赶过去将肇事司机徐某抓住,并拨打122报了警。

      民警在现场发现徐某一身酒气,遂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毫克/100ml,将其血样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测,徐某静脉血中含量为122.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10月19日,徐某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10月31日,事故处理一中队下达事故认定书: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电动车驾驶人陈女士、鲁J3E***机动车驾驶员王先生全部损失。

      此后,徐某只赔偿了王先生车辆损失3000余元,而对陈某2600余元医疗、车损等费用,虽经多次上门催要,徐某一直避而不见,拒不赔偿。2014年2月10日,新泰市公安局将徐某因危险驾驶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之一陈女士对徐某提出民事诉讼。

      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期间,徐某多次违反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的规定,随意出入外地,公安机关先后三次下达刑事传唤证,徐某均去外地打工,未留任何联系方式,不见踪影。民警通过其亲属和保证人千方百计找到他,希望他尊重法律,严守法律,按时到庭出庭应诉。

      2014年3月,新泰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徐某出庭,经过互相陈述答辩,未与陈女士达成赔偿协议,法院当庭未作出宣判,择日再审。此后徐某继续擅自离开新泰去外地打工。2014年4月,法院第二次开庭,徐某未出庭,法院当庭下达逮捕令,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此后的8个多月里,民警先后找到其亲属劝归,但是无功而返。民警通过其电话号码、身份证号查询其活动轨迹,仍然没有收获。办案民警尝试与市局情报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将徐某信息录入全省网上协查布控系统。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1月28日晚20时,民警接到情报中心布控指令,称徐某在淄博市火车站广场派出所辖区内的建忠宾馆住宿。

      在向大队和中队领导作出汇报后,事故处理一中队副中队长王刚、民警李光均连夜驱车前往淄博火车站,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抓获,并立即送往新泰市看守所收监。至此,潜逃在外8个月的肇事人终于落网。

      明明是一起拘役半年以下、赔偿几千元的简单案子,为何拖了一年半,最后落得在外地被抓获呢?记者从新泰市交警大队了解到,徐某幼年随父母到东北谋生,在东北长大,后父母俱亡,生活无着落,再次回到山东,因无学历、无技能,只能靠到处打工养家糊口。长期颠沛流离,生存于社会底层的生活经历,让他成为没有法律意识的法盲,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