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的死刑犯,一个是辩护律师,两个人用十六年光阴见证了“无罪推定”这一法律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普及,见证了中国法制进步的进程。今天就让我们认识一位全国“十佳律师”--侯衍涛。
侯衍涛,1956年出生,岱岳区房村镇人,法学博士,全国十佳律师,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闻名全国的“徐辉案”辩护律师,国家二级作家。
徐辉,珠海人。1998年8月25日珠海三灶发生19岁女孩严婵娟遭奸杀案件,40岁的徐辉成为奸杀19岁女孩的侦查对象,41岁被判死缓,53岁撤销原判决又改为犯罪嫌疑人,作为“嫌疑人”又被关押了将近2年多后,2014年9月15日终获得法院判决“无罪释放”,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辩护律师侯衍涛的努力。侯衍涛曾坚决地对徐辉说:“只要你有决心,我就有恒心,给你翻这个盘。”
2001年作为此案的辩护律师第一次见到徐辉的时候,侯衍涛从直觉上判断他很可能不是嫌疑人。侯衍涛告诉记者,“我分析了案情以后,我感觉证据里面有严重瑕疵,主要物证丢失,警犬做证据,嗅觉这些东西都是不允许的,我做证据不足做辩护,按法律,证据不足也是可以放人的。”
在辩护律师侯衍涛看来,徐辉从一开始就被“有罪推定”了,也就是说,徐辉在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就被推定为实际犯罪人。
16年前,法制远不如现在这样健全。侯衍涛说,徐辉案中,他一个律师与司法机关这个庞大机器博弈,难度很大,但他确信自己可以做到法院不判处徐辉死刑。 侯衍涛做出这样的判断,在于他曾经12年刑庭法官的职业经历,更在于徐辉案中各项证据均非铁证,而是破绽百出。2001年5月,珠海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
2002年侯衍涛在《律师与法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近万字的法理学术文章,题目叫《无罪推定:何日成为现实》,以徐辉案为例讲了如何推动无罪推定理念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运用。而这篇文章竟然引起了中央高层的的注意。2014年9月15日,珠海市中院对被告人徐辉涉嫌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一案再审宣判。因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徐辉无罪,当场释放。没有真凶浮出水面、没有亡者回归、没有新证出现,同样的证据、同样的法院,16年后的重审,判决却截然相反,“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得以实践。
侯衍涛说:“宣告无罪的那一刻,我觉得高兴不起来,当时写的东西叫《无罪推定何时成为现实》,那是个期盼,当这个理念成为现实的时候,我觉得来的太快了,可是又觉得来的太慢了,为什么呢,徐辉抓进去是青壮年呢,现在再去,放出来的时候,是满头白发,直不起腰来。”
徐辉出狱,两人相见,徐辉快步向前,与侯衍涛紧紧拥抱在一起,半晌说不出话来,只是笑。这16年来,两人站在同一个战壕里,经历了无数希望、失望、甚至绝望。
侯衍涛说:“律师不再是一种摆设,他确实在法坛上,有一席之地,为这个法制进步法制建设,为当事人的权益,我们确实尽到了律师的职责。”
侯衍涛历来主张“激情辩护”,而不是照着写好的辩护词念,这一特点让他在江西一位企业家受贿案的法庭辩护上再度成为全国焦点。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法庭上的侯衍涛总是在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勤奋,侯衍涛在广东律师界打出了一片天地。澳门回归前“黑社会集团案”、“日本人珠海买春”等大案、要案他都是辩护律师,2010年他还曾获得过中国“十佳律师”荣誉称号,是广东唯一获奖律师。
侯衍涛是一名成功的律师,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从2004年他开始写长篇小说,5年内出版三部长篇小说,总字数约200万字,让不少认识侯衍涛的人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已经离开家乡几十年,但是侯衍涛依然念念不忘家乡的山山水水。“我在珠海这么多年,真正和别人交流的时候,一问我是哪人,山东泰安,那OK山东人豪爽,义气,诚信,似乎除了山东省别的省没资格享有这个盛誉,泰安人不得了。”侯衍涛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