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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 39497人通过初审

2014-12-31 11:2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为全省第二批实施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十一个地市之一。制定《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及《泰安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答》,并面向社会公布,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大众网泰安12月31日讯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为全省第二批实施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十一个地市之一。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现状,我市制定出台了《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定期注册的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初审及复审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目前,我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初审工作全面结束,全市共41126人进行网上申报工作,39497初审合格,8人暂缓注册,35人初审不合格,109人不在注册范围内,其他情况若干名。为保证初审及前期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重点做好了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及《泰安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答》,并面向社会公布,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是召开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动员培训会,对注册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注册系统进行培训。

      三是对初审机构进行分配,按照教师人事关系隶属权,我市共有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七个初审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分头开展工作。

      四是科学安排现场确认点,把好材料关。确认点以乡镇教办或者学校为单位,对在编在岗教师是否具备首次注册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如实填写相应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五是初审机构进行二次审核并填写注册机构调查表,实行“三对照”,即网上申报、现场提交、在编在岗花名册相对照,同时对注册中的高证低聘、低证高聘、无教师资格证等特殊情况进行详细摸底。

      六是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同时填报至教育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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