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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1至11月81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4-12-15 07:38:00 作者:刘梅婷  来源:鲁网
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1至11月,泰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5起,党纪政纪处分817人,其中市本级自办案件37起。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批办督办案件211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审计等部门联合快速突破重要案件46件。

      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1至11月,泰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5起,党纪政纪处分817人,其中市本级自办案件37起。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批办督办案件211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审计等部门联合快速突破重要案件46件。今年1至10月,市纪委函询谈话19人,启动责任追究的诫勉谈话106人。强化警示教育,选取8起党员干部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组织巡回宣讲。

      实行月通报排名制度,对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增幅连续2个月排名末位的,责成纪委书记书面说明情况;连续3个月数量下降的,约谈纪委书记。对查办案件“交白卷”的派驻组长诫勉谈话。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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