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暖已十天,本报巡城温暖热线陆续接到市民反映家中暖气不热,经过热力部门前期调整已逐渐正常,但有的小区连续多日不热,居民希望得到补偿或退费。25日,泰城三家热力公司分别作出回应,各公司规定不同,但都规定如用户不满意可提出测温要求,测定稳定后可给予一定补偿,但都不退现金。
本报记者 赵兴超
供暖十天五天不热取暖费该退点
从15日正式供暖以来,本报不断接到市民咨询、投诉暖气不热问题,至今过去十天,随着供热的逐步正常,市民更关心供暖初期冻了几天时间的退费和补偿问题。
“我们家大前天暖气才刚有了热乎气,光电话打了十多次,终于暖和起来了,但是冻了五六天,是不是该有个说法?”24日,新城国际小区的住户张女士通过本报巡城温暖热线,说出了自己和周围一些邻居的疑问。张女士说,15日供暖以后,家里的暖气片进水管就冰凉,随后暖和了半天,但又遇上供热公司管道出故障,连着好几天没缓过劲来。家里老人孩子都穿着厚棉衣,空调 开一天电费要几十块,再加上已经交上的暖气费,取暖成本增加。
双龙居小区的陈先生说,家中暖气片这两天热了,终于不用冷得盖两床被子睡觉,但暖气片不热的这些天应当退费。
从18日至今,已经有二十多位市民向本报热线咨询热力公司退费问题。市民刘先生说,家里房子102平方,交了2500多块,平均一天20多块钱,“只要有一天没热,我们这一天的钱就白交了。现在供暖十天有五天温度不达标,就该退100块钱。”
听说有暖气退费可不知该找谁
关于暖气不热可以退费问题,许多市民表示听说过但没退过,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25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家中正在使用集中供暖的市民,其中有六位听说过暖气不热有退费的说法,四位市民没听说过可以退费。家住文化路西段一小区的周女士说,最近两年家里暖气都是供暖初期一周时间不怎么热,达不到要求的18℃,以前听人说供暖不达标能退费,但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也没给用户说过,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申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家在城东一小区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不知道因为哪些原由,小区供暖晚了近一个月,但采暖费是按照整个供暖季缴纳的,之前听热力公司说可以在今年采暖期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减免,但最终收费的时候也没了说法,还是正常缴纳了今冬的采暖费。
一些居民在采访中表示,不管在热力公司还是物业缴纳采暖费,都没看到像暖气收费标准一样明确的退费流程及规定。
25日,记者在盛源热力公司营业部看到,负责收费、计费的该部门规定张贴在墙上,没有关于暖气不达标如何退费的条文。
如何退费补偿三家公司各有规定
25日,记者带着市民的疑问,采访了负责城区供热的三家热力公司。三家热力公司对退费及补偿问题均有各自不同规定。
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
25日,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用户家中低于18℃,可向公司或辖区管理员反映,由工作人员上门测温,属于热力公司责任的,将在下一个采暖季减免相应天数热费。如果是用户家中暖气片私改等个人原因或停电等不可抗因素,则不能退费。
盛源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供暖不热退费问题不太清楚,负责领导不在公司。
中正东城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供暖初期个别新供热小区因管道杂质等原因不热,目前已修好,这一段时间热费不能退补。供暖正常运行后如有不热问题,可以测温确定后在下一个采暖期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