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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市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2014-11-27 14: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日,泰安市政府对全市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市教育局被评为先进单位。

      大众网泰安11月27日讯 近日,泰安市政府对全市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市教育局被评为先进单位。

      今年来,泰安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办好幸福教育”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我市教育系统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作为重要的安全教育工作来抓,做到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课表。同时,通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暑期“珍爱生命·幸福成长”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有奖征文评选活动,达到了“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工作效应,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是广泛宣传,注重实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疏散演练,开展一次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征文,写一封森林防火倡议书,拟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在高火险期间,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出刊森林防火墙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火教育知识宣传单》、邀请林业或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讲座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三是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教育工作。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并实行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报批制度。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和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的经济损失。充分利用家访活动、家校电话对话、家校签订森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加强家校的相互沟通联系,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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