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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在用柴油黄标车可"黄改绿"需满足四项要求

2014-11-17 09:5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为加快推进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近期山东省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对部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国II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的方式,使其达到国III以上排放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换发“黄改绿”标志。就此,市环保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大众网泰安11月17日讯 为加快推进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近期山东省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对部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国II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的方式,使其达到国III以上排放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换发“黄改绿”标志。就此,市环保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在用柴油车“黄改绿”需满足四项要求

      本次“黄改绿”是针对在山东省注册登记、正在使用的柴油黄标车,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不超过30万公里;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且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

      “黄改绿”坚持自愿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由车主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人在车辆登记地所在市黄标车淘汰联合办理窗口填写《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有关部门检测审查合格后,车主与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检验机构对改造完毕的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和排放测试,检测合格后换发“黄改绿”环保检测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验证环保标志及车辆相关条件;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车况检查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对不符合“黄改绿”要求的车辆不予受理。

      改造完成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属于车主自愿对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满足相应技术改造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实行“黄改绿”的,政府予以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改造完成并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填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改装补贴资金申领表》,提交相关材料,领取补贴资金。

      但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强制报废车辆处理;不在省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可进行“黄改绿”的车型范围内的车辆,将不能享受“黄改绿”补贴政策。

      第一批“黄改绿”治理企业共3家中标

      目前公布的山东省首批柴油黄标车“黄改绿”治理企业推荐名单共3家,分别是贵州黄帝车辆净化有限公司、北京润沃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车佳科技有限公司。目前3家企业都在进行省内各地市安装点、售后服务等的选址工作。

      根据柴油车排量计算,一辆柴油黄标车“黄改绿”费用在2.3万元—4.1万元之间。深圳车佳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曾先生也表示,“黄改绿”要综合考虑车辆排量、结构、排放前数据等情况,粗略计算,每升排量的改造费用在5000多元。

      “黄改绿”安装点最快将于一周后落户泰安,希望进行“黄改绿”的车主,现在可以着手准备资料了。申请人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单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用途、购买时价格等证明材料。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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