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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仍有酒店设消费"门槛" 工商:最高罚三万

2014-10-23 07:03: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从下月开始,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生效,明令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最高可罚3万元。近日,记者调查泰城15家中高档酒店,其中4家仍设最低消费,还有一家表示,如果是团购消费者要进包间,需要交纳“包间费”。

      15家中高档酒店 4家有最低消费

      20日,记者以订包间聚餐为由,向巨鼎南湖店、御景生态园、御膳楼宝龙店、东都食府、东尊华美达等15家中高档酒店电话了解情况,询问“是否有最低标准”,有4家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有最低消费。其中,云海生态园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订10人包间,要每个人最低消费78元或88元,随后工作人员又说:“点菜的话起码得点价值500到600元的菜品。”

      此外御膳楼宝龙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在网站团购的,需要交纳一定的“包间费”。

      泰城多数酒店 已放下“身架”竞争

      一位从事酒店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倡导新规之后行业并不会受太大冲击。“咱泰城的很多酒店前一两年就自发取消了最低标准了,所以并不至于因为这次新规而大幅影响营业额。相反新规也有助于我们进行良性竞争。”他又说,新规可能是倡导节俭。

      泰安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新规主要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最低消费’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新规出台,有助于消费者进行维权。”

      而泰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在用餐时感觉到经营业者对他们进行了强制性的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这样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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