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泰安10月14日讯 记者从泰安市体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蓬勃发展,不断提高全市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素质,培养和输送更好、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泰安市体育局、教育局决定对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重新评估认定。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传统项目校是指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学生体育活动具有特色,并至少在两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经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传统项目校应在开展体育教学科研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竞赛,改善体育条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推广学校传统项目,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一、认定基本条件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二)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充足,能保障传统项目课余训练和竞赛工作需求。
(三)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满足开展传统项目课余训练竞赛需要。
(四)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并开展传统项目课程教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校学生基本能掌握本校传统项目的运动技能和有关知识。
(五)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状况,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并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六)学校积极开展传统项目的活动和竞赛,形成班班有团队,周周有活动,月月有竞赛和学生全员参赛的制度。设有校传统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传统项目列为主要比赛项目。
(七)积极营造校园体育文化,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社团工作,大力传播与传统项目有关的文化和知识,深入宣传健康第一的生活理念。
(八)学校传统项目代表队能够按照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科学系统训练,校运动队保证每周训练3次以上,每次训练不少于90分钟。每天训练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5小时以内(含早操)。
(九)按有关要求,实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公众开放。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申报:
1.体育课开不齐;
2.体育教师配备有缺额;
3.体育场地、器材配备不达标。
4.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5.不按要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
二、认定范围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查推荐本辖区范围内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备选学校。市直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直接上报。因本次市级传统校认定为重新评估认定,所以包括之前已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传统校都要重新申报市级传统校。以后的国家、省级传统校将从市级传统校范围内产生。
三、认定办法和标准
(一)市体育局、教育局根据《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泰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评分表》(附件1),评定命名“泰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初选、上报工作。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原则上要在学校重点体育项目基础上评选,无重点项目的学校不得申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二)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根据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标准进行初步审定,将符合条件的学校作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荐学校向市体育局、教育局提出申请。市体育局、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上报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荐学校按照《泰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评分表》要求进行评估审定。
(三)通过审核评定的推荐学校,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共同命名为“泰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予以表彰。每年有针对性的对部分开展较好的市级传统校给予一定量的经费或器材扶持。从市级传统校中选拔部分学校作为省级传统校的备选学校。已被命名的市级传统校,经年度考评或3年期满复评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符合标准的,经上级体育、教育部门复查核实后取消其称号。
四、上报材料内容与时间
(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报告
(二)《泰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评分表》(自评分后上报)(附件1)
(三)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附件2)
(四)申报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汇总表(县市区负责上报)(附件3)
申报材料中填报内容的期限为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五、总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工作的意义,坚持实事求是、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次评估认定工作。
(二)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汇总推荐时还要注重本辖区内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体育项目的延续性和可持续性,要保证学生练了体育有学上、有出路。
(三)评估认定工作是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的责任。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四)传统校申报审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查实一律取消传统校命名。(五)市体育局、教育局将对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后备人才做出显著成绩的市级传统校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上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分别报市体育局训练科和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并报送电子版。市体育局、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对上报的学校进行抽查。评估认定结束后,统一命名公布。原命名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同时取消。
(七)本通知自2014年10月9日起施行。泰安市体育局、教育局200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2008年泰安市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工作的通知》(泰体字[2008]53号)文件同时废止。
市体育局训练科联系人:罗 铮
联系电话:6289307
邮 箱:dengshanjie@126.com
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联系人:周琳青
联系电话:8204856
邮 箱:tastw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