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东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
9月
24日
在县城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县委委员30人,县委候补委员5人,县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赵德健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骞传达了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
全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研究部署。
全委会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反腐,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全委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届九次、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刻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要求,深刻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实意义,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
全委会指出,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差距,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存在模糊认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根除“四风”问题任务艰巨,政治生态需进一步改善,等等。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全委会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在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在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崛起提供坚强保障。工作中要具体抓好五个方面。一要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之责,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用干部,让优秀人才通过规定程序,公平竞争,脱颖而出。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坚决防治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要切实担负起正风肃纪之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决不能有松劲情绪。对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从严惩治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惩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三要切实担负起源头预防之责,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保障各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探索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四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支持之责,全力当好执纪执法机关坚强后盾。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对惩治腐败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自身正、自身硬。五要切实担负起表率示范之责,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要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发挥领导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全委会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最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落实主体责任不仅要当好领导者,更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要有担当精神,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就是渎职”的理念,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可以商量和选择的,而是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要强化督导问责,分清党组织、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衔接配套的监督问责制度体系;无论党委、纪委还是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切实维护党纪权威。要统筹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抓好经济运行,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以推进改革发展的新成绩检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全委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